第二十二章 天鬼
傍晚,落日为云霞镀上一层金光。_秒!章-踕*暁′说?徃? /勉_沸.岳*黩,
秋风中带起一股萧瑟凉意。
曾头市南寨军帐中却是暖洋洋的,火盆上摆着铜锅,乳白色的羊汤在锅中咕咕沸腾。
羊肉特有的膻香飘得到处都是。
梳着辫子,辫子上挂着贝壳,牛骨,龟壳的金帐武士是曾长者最小的儿子,曾升。
曾升正拿着铁钩拨弄炭火,轻轻一勾拉。
火星沫子飘溅升起,旁边的五虎之首,曾家大哥曾涂,张口一吹,火星统统扫灭。
吹火的曾涂眉头一压说道:“行了,老五。”
“快请宋头领入座吧。”
曾涂指挥说道,口中尊称宋头领,实际上却是动手飞快,拿起钢叉,从大锅中猛插起大半条羊腿,也不吹一下,直往自家嘴里塞。
那满脸虬结的胡须上,沾满了羊肉油脂与汁水。
曾涂大吃了一口,又拿起旁边的酒坛,啪!一巴掌拍飞封坛的布盖。
咕咕咕!
单臂擎起酒坛,大口大口喝了起来。
呼!曾涂吃爽了,猛吐出一口浊气来,一拍膝盖叫道:“好肉,好肉,还是草原上的羊肉才足够鲜嫩多汁。宋人养的羊,不及此等半点。”
“宋头领,请。”
曾涂油乎乎的大手一撩袖口,手中钢叉往锅里再一把弄,又插起一只腿来。
曾涂直把羊腿连钢叉一起递给宋江,颇显豪迈之情。
宋江正了正自家的帽子,一撩广袖,先是拱手道谢,才不徐不疾地接过曾涂递上的钢叉。
宋江拔出腰间的匕首,用小刀割肉,慢慢咀嚼,吃相颇为文雅。
“看到没有,这才是文士之风。”
曾涂对自家几个兄弟说道。
“哈哈哈。”
宋江闻言,打了个哈哈,却是把匕首插到一边,学着曾家五虎的模样,用手捧着羊腿大口秃噜秃噜地吃了起来。
如此行为却是赢得了曾家老三曾索的好感。
“我以前见过那些从黄河南面过来的商人,大多都是些阴险的人,留两撇墨迹的胡子。见到我们就虚伪地堆起笑脸,可见到牧民就又马上把脸板起来。一对绿豆大小的眼睛,老是斜着去打量别人。他们骑不得快马,也喝不得烈酒。吃不惯此等羊肉,反倒是喜欢一些所谓的甜酒,腌肉。我不喜欢那样的人,不过,今日见了宋头领,反倒是觉得亲切。宋统领与那帮虚伪的南人大不同,豪气。”
两道斜飞眉宇如剑直刺鬓角的就是曾索,穿一身兽皮大衣,粗犷得紧,满脸拉碴的胡须。
“老三。”
曾涂厉喝了一声。
“哥哥。我的意思是说宋头领像我们女真人的武士。\我¢的,书^城′ \已\发?布.最!薪`漳\結¨”
曾索又道。
“够了。”
曾涂的脸色越发地难看。
宋江是大辽南院先锋官阿里奇的使者。
代表的是南院大王,背后则是辽国燕云十六州中汉世候贵族的支持。
曾涂不想说起太敏感的话题,更不想让宋江觉得自己有恶意。
与之相反的是曾涂的愿望是能够正式建立起与辽国南院的合作。
辽国分为南北两院,南院是以北地汉侯,以及当年北奔的一群汉人精英为主。
而北地则是正统的契丹权贵。
如果可以,曾涂当然是希望拉拢到这一支可争取的力量。
甚至一度把辽国一分为二,大大降低完颜阿骨打征服辽国的难度。
“呵哈哈。”
宋江先是用笑掩饰尴尬,理了理思绪然后才说:“某其实早已习惯在草原上的生活,大块吃肉,大碗喝酒,大块朵颐,吹着草原上烈烈的风,骑着快马,享受一份无拘无束的快乐。不过,说来在南边做宋人,有宋人的滋味。在北边做辽人也有辽人的滋味。无论是宋人,还是辽人,只要好好做好自己的事情,一心为国效力,那就都可以成为英雄。实际上只要是英雄,那在哪儿都是一样的,无论是宋人的英雄,辽人的英雄,还是女真人的英雄,都能跨越一族一地的局限,受到千万人敬重。”
宋江不徐不疾地抛出自己的论点。
“哦?愿闻其详。”
这会儿,哪怕是曾涂也被宋江的一席话勾起了兴趣。
“譬如宋人。宋人与大家想的可不太一样,宋人绝不软弱。”
“九州之地很大,很大。如果把九州看成草原,从这一头放马跑到那一头,也许几年都跑不到。而宋人更是各种各样的,性格各不相同。”
“在宋国的西南边境,有蛮夷,那是武士,你们没有见过是不会相信的。那些人穿着薄如纸翼的轻甲,打起仗却猛的像猎豹。攻城时不架云梯,西南夷口中咬着刀,互相之间牵着绳索,拿刀子扎在城墙的缝隙里往上爬,爬过土墙,砍下一颗敌人的头,再把耳朵割
掉,把耳朵系在腰带铁丝上,再去找下一个敌人。”
“真的吗?”
曾索忍不住问道。
“当然,蛮夷的武士,打完仗放一把大秤,一边称重耳朵,一边称重金银。蛮女只喜欢最强的武士,一个村落之中,谁最勇敢,最好的姑娘随便挑。不过这些人却依旧算不得什么?”
宋江话锋陡然一转。
“五代十国时期,南蛮之地,甚至没有一席之地。而宋朝立国的皇帝赵匡胤,才是真正的英雄!最初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武夫,可是他只用了十来年就统一了整个九州。黄袍加身之后,先南后北,荆南,后蜀,南汉,南唐……一路一路的讨伐过去,蟠龙棍所到的地方,敌人都不敢接战,灰溜溜地撤走,而此等势如野火一样的英雄,哪怕只是说来就让人心中发热!”
“咕嘟。^我¨的+书~城+ ′追*蕞`芯\彰′截′”
老四曾魁,老五曾升光是听来就不由得心向往之,吞咽了一口唾沫。
不过,作为老大的曾涂却颇有几分不以为然。
“赵匡胤说的厉害,可燕云十六州不照样是落在辽人手中。”
当然,这话曾涂只是埋在心底。
“那辽人呢?辽人又有什么英雄?”
曾涂问道。
“辽人也很厉害。在辽国的北边,早年是有室韦人的,那些冰原上武士的英勇,没有见过的人是绝不会相信的。那些人往往披着狼皮的战袍,打仗时像狼群一样嚎叫,嗷嗷直冲。”
“他们攻城没有冲车,撞锤,当然也用不上这些。室伟战士如同狼群大潮一样,朝军帐压下。而每打完一场大仗就堆一座人头塔,塔尖插着战旗,塔底侵染鲜血。而伟室人一直到对上辽人的镔铁刀,才彻底中止掉如潮的冲锋之势。耶律阿保机如雄鹰一般崛起,早年也只是小部落的首领,可二十来年就征服了整座偌大的草原。一直到……”
说到此时,宋江声音明显一顿。
“一直到长生天把目光转向白山黑水之间,一个新的时代,新的英雄,或将再度走上一条征服之路。”
一席话实则是暗暗吹捧女真的皇帝完颜阿骨打,自然引得曾家五虎畅快直笑。
“哈哈哈,有道理。”、“有道理。”
曾家五虎纷纷拍掌大笑道。
几人聊的兴起,纷纷叫道说得好,说得好。
“不过,宋兄弟,你是只知其一,不知其二……不仅仅完颜阿骨打是英雄,我们女真人,完颜阿骨打麾下的三位天魔子,那也是顶天立地的英雄。”
曾涂张口就道。
“哦?”
宋江端起酒碗来饮了一口。
“我大金皇帝麾下,三大天魔子……”
完颜阿骨打麾下有虎,鹰,犬三大天魔子。
虎指的是完颜宗瀚,震古烁今,以少败多,两万大军打下七十万大军的护步达冈之战,就是完颜宗瀚统领。
是以,女真人尊完颜宗翰为虎。
而天魔子中排列中的犬,指的是完颜娄室打入黄龙府,力压辽帝的就是此人,骁勇无匹,又号:娄金狗!西方金宿第二,杀星第二。
至于单独拎出来说的天魔子——鹰。
则是曾头市的真正主人,史文恭。
“如此三位英雄倒是心向往之,只是其中两位皆是完颜宗室,不知这位史大郎又有何奇异之处。”
宋江下意识问道。
曾涂大笑:“这话你算是问对人了,说起史教头来其他人肯定不知,不过,我老爹可谓是看着史教头长大,对其熟悉无比,关于史教头的故事,那简直是一部传奇……”
宋江凝神听着,脑海中渐渐勾勒出史文恭的英姿。
……
在很多年以前的某一天。
完颜阿骨打一把掀开帐篷的帘子眺望向远方日出,淡淡的金光镀上云霞,太阳升起,金缕迸发,云在风中不住变换形状。
像奔腾的骏马,像威武的雄狮,像咆哮山林的猛虎……云层不住变换,完颜阿骨打望着渐渐升起来的太阳,无声地笑了起来。
一直到日上中天,完颜阿骨打从帐篷中翻出军刀,打算前往武士的家中训练。
也是在那个时候,天空开始燃烧。
洁白的云团被火焰点燃,笼罩住整片天幕。
炽热的火焰中一颗流星快速划过。
轰隆隆。
轰隆隆。
流星划过的声音好似有雷鸣爆开。
而那一颗陨石砸落向大地的西方,雪峰的北面。
完颜阿骨打在那个时候目测,陨石坠落之地离自家大帐的位置也不算远,就立刻寻来一匹战马,追逐流星划过的痕迹而去。
他一路策马狂奔不曾停歇过。
天降神异,尽管心中做足准备,可完颜阿骨打赶到的时候,依旧被眼前的一幕所震撼。
雪峰好似被点燃,山顶燃着火。
大山的
山尖被撞断,这还不止!
地面上腾起巨量的烟雾。
完颜阿骨打与许多赶赴到来的牧民一样,不顾一切地往烟雾里冲。
火焰,黑雾,狂奔的人群。
地上有一个大坑。
一块巨大的陨石陷落在坑中。
完颜阿骨打赶到的时候,陨石已经被人里三层,外三层的围了起来。
有各部的头领集聚成一团,相互商讨着什么。
也有部族各个流派的巫师相互跪地祷告。
有巫师高喊:“天魔降世。”
也有巫师举起燃烧的龟壳说着:“大兴!我族应当大兴。”
完颜阿骨打冲到了最里面,一路撞翻不少人,而在看到陨石上纠缠的火焰时,完颜阿骨打也僵住了脚步。
原因是……
大地深坑中是陨石,而陨石坑上竟然放置了一个襁褓。
襁褓中有一个婴儿竟然在挥舞手脚。
烈焰护持在婴孩周围却不伤害那个孩子。
有人认为孩子是魔星降世,也有人认为是吉兆,是上天之子。
那个孩子不哭也不闹,就安安静静躺在襁褓中,周遭是沸腾的火焰。
完颜阿骨打向孩子靠近。
大祭司阻拦说:“这是天魔之子。”
那个时候,还很年轻的完颜阿骨打拔出腰间的宝刀,狠狠砍下,逼的祭司不得不后退。
“他是天魔子!我就是大天魔王!大天魔王!”
完颜阿骨打说道。
然后把那个孩子抱出了火焰堆,高高举起。
也是一直到带着孩子脱离火焰的时候,孩子才呀的一声哭叫了出来。
而这个孩子就是史文恭。
最早的天魔子。
当然,最初在完颜阿骨打把孩子举起的那一刻,孩子的名字并不叫史文恭。
而是叫——阿布凯赫赫。
小名阿布。
女真语,寓意“天鬼!”
上天赐下的恶鬼。
而关于阿布赫赫为什么改名叫做史文恭。
那就是另一个故事。
一个关于天鬼遭遇金台老僧的故事。
具体缘由与天鬼少年时期求学经历有关,曾涂了解的并不清楚,只知晓从南国游历一圈的阿布,领着一个叫做金台的和尚回来。
不!
准确说来应该是一个金台的和尚押着阿布,面见了当时女真人的军事领袖完颜阿骨打。
金台甚至与完颜阿骨打在草原上最高的秃鹫峰打过一战。
最终结果,外人不得而知。
可下山之后,完颜阿骨打就为阿布改了一个宋人的名字叫做——史文恭,并且还特意举行过一场盛大的改名献礼仪式。
金帐前,竖起一根又一根通天的楠木香烛。
香烛燃烧。
冒出迷乱的白烟,缥缈的烟气中,巫师把双手举过头顶击掌歌唱。
金台和尚与完颜阿骨打,一个高坐在鹿皮之上,一个高坐于虎皮之上,分别赐予阿布,不,应该是史文恭两样礼物。
一枚酒葫芦与一支漆黑长枪。
史文恭以九拜回敬两位长者,才算是彻底完成改名的仪式。
其中到底藏了怎样的隐晦与秘密,外人无从得知。
不过,从那一日起,草原上长大的史文恭就前往了曾头市。
而史文恭也渐渐不再如以往那般被阿骨打重视,史文恭被曾家五虎供奉起来,并成为此地的教头,庇佑此地的安危。
同时,史文恭也算是潜伏入宋地,作为大金国在未来开辟宋国土壤的一员急先锋。